【导语】:关于达州人才公寓申请程序,分为单位申请和个人申请两种,要求各不相同哦~详见下文!
(一)单位申请程序
本办法第四条(一)(二)(三)(四)(五)类人才,由用人单位直接向市委组织部申请,市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后根据房源情况直接安排入住。
(二)个人申请程序
本办法第四条(六)(七)类人才,按照下列程序申请:
1.个人申请。由符合租住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申请,按要求提交《达州市市本级人才公寓租住申请表》及其附件材料,由所在单位初审合格后,报市委组织部进行资格联审。
2.资格联审。市委组织部根据用人单位初审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员资格条件进行联审,并按程序公示3个工作日。但是,本人或者配偶在市中心城区已自购商品住房的不得申请入住人才公寓。
3.公开抽签。市委组织部根据房源情况,按程序组织申请人员进行集中公开抽签,确定租住房号,按程序公示3个工作日。
4.签订协议。经公示无异议后,申请人员应在30日内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签订租住协议,办理租住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租住资格自动失效,两年内不得再申请入住人才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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