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很多人面临的离婚的困扰,你们知道办理离婚登记的注意事项吗?别着急,达州本地宝为大家整理了办理离婚登记的注意事项等相关内容。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六条规定
1、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
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遗失,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
2、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
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结婚证遗失并提供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提供的上述材料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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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男女双方必须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3.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6.男女双方应当持有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和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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