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毕业生报道证对接着档案户口,关系着外地生源无法落户,如果需要改签报到证,一定要及时与学校老师进行沟通哦~
一、受理条件
毕业生毕业离校两年内已办理《报到证》,又需改变就业去向的,自原《报到证》签发之日起一年内可向学校申请统一办理改签手续。
二、申办材料
△原报到证:指毕业离校时所发的《报到证》,本科生为蓝色,研究生为红色。
△新单位接收材料:指与新就业单位签订的协议书、劳动合同或新就业单位出具的接收函、录用通知书等。
△原单位退函:指原就业单位(包括灵活就业单位)出具的解除就业关系的证明。离校时未就业毕业生不用提交退函。
△其他材料:如与原单位签订的为三方协议,需提交原三方协议书。如为公费师范生跨省就业,需提供跨省审批表或违约审批表。
三、相关说明
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辖区内用人单位之间调整的,由地方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审批并办理改派手续;跨部委、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整的,由学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统一报国家教委审批并下达调整计划,学校所在地方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按照调整计划办理改派手续;毕业生调整改派须在一年内办理,逾期不再办理有关调整改派手续。毕业生就业后的调整按在职人员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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