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在达州,购买了城乡居民医疗后住院能够报销吗?报销条件以及报销比例,达州本地宝为您整理如下。
可以的
一、起付标准
1、达州市行政辖区内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00元,二级医疗机构、其他一级及无等级医疗机构400元,三级医疗机构600元;
2、省内(含重庆市)市外医疗机构1200元;
3、省外医疗机构1800元。
备注:一个保险年度内住院两次及以上的,起付标准每次降低50元,降低后最低起付标准不低于50元
二、报销比例
1、达州市行政辖区内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为90%
2、二级医疗机构、其他一级及无等级医疗机构为75%
3、三级医疗机构为70%
报销流程如下↓↓↓
一、联网结算
参保人办理住院手续时,出示本人的社保卡,并按医院的规定预付押金。出院时,支付个人负担费用,其余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院按规定结算。
二、手动报销
(一)报销条件
1、申请人已经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
2、合作医疗指定医疗机构就医;
3、参保人在备案医疗机构就医发生了住院医疗费用,并先行支付现金,且保存有关单据和资料。
(二)办理材料
1、原始收费收据;
2、费用明细清单;
3、门诊病历;
4、疾病诊断证明书;
5、社会保障卡;
6、身份证;
7、银行账户。
(三)报销流程
申请人向参保人属地的社会保险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申请通过后,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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