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在达州,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办理了公积金贷款或者商业贷款,满一年后可以按年提取,提取金额不超过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并不超过申请时最近12个月内已偿还的贷款本息或者一次性还清贷款本息的金额,具体提取额度根据不同情况而定。
达州还款满一年后可以提取多少公积金?
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办理了公积金贷款或者商业贷款满一年后,都会涉及到按年还贷提取及提前偿还贷款的问题。
一、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如果职工正常归还贷款满12个月(含)后申请,提取额度不超过申请时上一个月末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并不超过申请时最近12个月内已偿还的贷款本息。
举例:李某某贷款金额为50万元,贷款期限为20年,月还款金额为2835.98元,按年提取金额应2835.98*12=34031.76,实际提取额应为34000元。
二、 部分提前还款或者一次性还清住房贷款本息的
如果职工部分提前还款或一次性还清贷款的,须在结清贷款之日起一年内办理,提取额度不超过申请时上一个月末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并不超过已结清的贷款本息总额。
举例:李某某贷款金额为50万元,贷款期限为20年,月还款金额为2835.98元,如中途部分提前还款,那么支取金额应为:月还款额*12+部分提前还款金额。如一次性还清贷款本息的,那么支取金额应为:月还款额*实际还款月+一次性还款金额。
注:支取金额应为申请时上个月末职工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大于或者等于还款额,如果低于还款额,以实际账户余额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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