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月28日,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告,调整公积金贷款上限上浮政策,详见正文。
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借款申请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之和的20倍,并不得突破管委会规定的最高贷款限额,即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按规定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贷款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借款人夫妻只有一方按规定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需贷款购买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我市认定的引进本地的高层次人员不受余额倍数的限制,最高额度80万。
注意事项:
2022年2月28日起,凡达州市的缴存职工若在达州市中心城区购房可享受额度上浮,即:夫妻双方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上限为60万元;夫妻一方(或单身)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贷款为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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